2024-06-17
2024“格耐华游艇杯”LFC路亚船钓锦标赛
(四川·绵阳·白水湖)
主办单位
LFC赛事组委会
协办单位
四川绵阳白水湖国际路亚基地
冠名单位
格耐华游艇
策划单位
LFC赛事组委会
支持媒体
重要通知
1. 基地船标配前控与后推。
2. 比赛期间需全程穿着救生衣,基地船艇配备泡沫救生衣,如选手使用不便请自行准备救生衣。
3.组委会提供比赛船只,单艇单推(限使用电推,不可用油推)。
4.需要自带前控或后推的选手,请提前与主办方联系。
基地联系人:孔先生 18096213912
一
比赛时间地点
2024年7月6日-7日
四川绵阳白水湖国际路亚基地
二
赛事奖励
冠军队:20000元奖金+奖品+奖杯
亚军队:10000元奖金+奖品+奖杯
季军队:5000元奖金+奖品+奖杯
最大单尾奖励:奖牌+奖品
4~10名队伍:奖牌+奖品+基地350元消费券一张
所有参赛者均可获得由赞助企业所提供精美礼品一份
个人所得税自理
【奖杯照片】
三
报名或咨询
电话:18751816126
微信:18751816126 LFC官方微信
后勤保障
基地保障:137 7802 0865
酒店预定:0816-6336333
快递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桑枣镇晓坝中国院子尘子外民宿酒店
四
比赛时间
禁钓日:7月5日
第一个比赛日 2024年7月6日
7点开幕式
7:30-13:30 比赛时间
13:30-14:30 称重、公布成绩
7点抵达现场
7:30-13:30 比赛时间
13:30-14:30 称重、公布成绩、颁奖
五
参赛规定
七月份天气热 活鱼仓不能超过6条鱼 违规者扣重500克 比赛结束回码头称鱼 必须使用活鱼袋(禁止使用抄网称鱼)参与比赛选手自备活鱼袋 回码头称鱼已船号从小到大顺序排队称鱼 没有叫到的船 原地码头等待 所有人 一律遵守规则 违规者扣重 情节严重者 取消比赛成绩。
赛前选手须自行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状况能胜任比赛强度。主办方将为所有参赛选手购买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参赛前选手必须向主办方提供真实准确的身份证信息,如因提供信息有误造成的无法获取保险赔偿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比赛规则
第一章 竞赛须知
第1条 遵从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道德准则,公平公正的进行比赛,安全第一。
第2条 遵守社会秩序,遵从举办地风俗,服从裁判。
第3条 参赛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如未满18周岁需监护人授权或陪同参赛。
第4条 赛前选手须自行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状况能胜任比赛强度。主办方将为所有参赛选手购买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如因自身原因导致保险公司不受理的谢绝报名参赛)。参赛前选手必须向主办方提供真实准确的身份证信息,如因提供信息有误等自身原因无法获取保险赔偿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章 倡议自然保护的原则
第5条 比赛过程中不得故意将鱼线、钩子等遗弃水中,保护场地内植被,禁止乱扔垃圾,禁止使用污染性的材料以免污染水质。建议选手使用非铅制品及无倒刺鱼钩以减少对鱼的危害。保护鱼类及动物,不得故意伤害及虐待。
第三章 船艇及辅助设备
第6条 组委会提供比赛船只,选手可自带船只,单艇单推。
第7条 本赛事允许使用抄网、鱼探、GPS等电子设备。
第四章 服装要求
第8条 参赛选手在活动全程应穿着主办方指定服装及帽子,不得有非赞助商品牌露出。
第五章 赛前禁钓
第9条 比赛基地在开赛前1天禁钓,所有参赛选手只能在观摩区休息或作赛前准备,不得私自试钓,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第10条 赛前试钓需文明,禁止打窝、放风筝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做违规处理。
第六章 开、闭幕式
第11条参赛选手需按时间要求参加比赛开、闭幕式。
第12条 参赛选手在参加开、闭幕式期间禁止吸烟、大声喧哗。选手当场比赛肖像权无条件归组委会无偿所有。
第七章 审查制度
第13条 比赛正式开始前15分钟,裁判检查各类装备及储鱼设备等,如发现违规情况,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
第14条 比赛期间裁判有权利对选手的装备、钓获等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有可能对参赛选手的做钓产生轻微影响,选手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15条 裁判未发布开赛指令前选手船只不得超越禁止线,超过视为抢跑。
第八章 钓获认定
第16条 比赛的有效鱼种为鲈鱼(Bass)。
第17条 长度鉴定方法:以裁判长鱼尺为准,自鱼嘴闭合外沿至鱼尾尖处为20cm等于或超过。如果带回不符合长度的钓获,此鱼获无效并扣重。
第18条 死鱼判定标准为鳃盖是否能自主开合为准。死鱼不记成绩,并按规定扣重。
第九章 竞赛规则
第20条 本赛事采二人一队(组)积总重形式。每站比赛分为上下两场,每队(二人一船、成绩合计)在每场比赛时限内钓获的最重五尾成绩作为该场比赛有效成绩,两场比赛成绩总和为选手本站比赛最终成绩;超出五尾的鱼获禁止带回码头禁钓区,需在返回码头前放流。
第21条 钓手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带着鱼获到达指定地点称重。迟到按处罚规定执行,船只故障等不得作为逾期到达集合点的理由,请选手自行掌握好回程时间及紧急救援方式。
第22条 选手需保证渔获鲜活,基地提供船上活鱼舱,选手亦可自带。可自带鱼箱等工具保存渔获,裁判员记录成绩后选手应当场签字确认!
第23条 单场比赛以5条达到合格尺寸的鱼的总重量为准,单位为公斤,精确到小数点以后 2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未达到5条,以实际数量称重。
第25条 本赛事为淡水路亚比赛,选手必须使用标准路亚装备。使用其他装备者所有渔获均记无效。
第26条 比赛中只能使用标准拟饵(软饵、硬饵、亮片及其它配件、不可使用活饵、粉饵等饵类)。不能同时使用2个以上的组合式拟饵。
第27条 试钓及比赛时不得使用任何有毒饵料以及任何诱钓物质做窝,严禁锚鱼,挂鱼等,以上装备要求一旦发现违规情况将被立即取消比赛资格。
第28条 禁止使用拖钓(利用船艇的动力)钓法。
第29条 禁止2支钓竿同时入水。
第30条 本场比赛禁止使用定位标记浮标。
第31条 不得上岸作钓或是未经裁判许可上岸(包括回码头),非紧急情况不得弃船上岸(包括回码头)。
第32条 标点采用先到先得的原则。两只作钓船只距离不得小于15米,以先到船为准。通航不能妨碍先到选手钓鱼。违规按处罚规定执行。
第33条 禁钓区内禁止作钓,如在禁钓区作钓视为违规,将进行扣罚。
第34条 比赛期间禁止两船传递物品。
第35条 比赛期间选手需保证良好的身体状态,禁止饮酒及服用兴奋剂,选手需保证身体状态可以安全完成比赛。
第十章 安全须知
第36条 参赛选手要有安全防范意识,在比赛期间,要服从组委会的管理,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如因个人原因发生意外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37条 参赛选手在整个比赛过程中必须穿着救生衣,未穿着救生衣者一次警告,二次扣罚。情节严重者裁判有权取消比赛资格。比赛过程中如有更衣需要请事先跟临近裁判示意,并在裁判可视情况下进行。
第十二章 违规处罚
事项 | 警告 | 扣重 | 处罚 |
无故未穿戴主办方指定比赛衣、帽(第8条) | 一次警告 | 二次扣200g | |
比赛期间两船(舟)相距不得少于 15米(第31条) | 一次警告 | 二次扣罚200g | |
在码头出发区试抛钓组及钓饵入水 | 一次警告 | 二次扣500g | |
未参加开、闭幕式(第11、12条) | 一次警告 | ||
不服从裁判判罚,赛前、赛时、赛后用语言、文字或肢体动作侮辱、诽谤裁判员或组委会工作人员(第2条) | 一次警告 | 二次取消比赛成绩,严重者禁赛处理 | |
船只超越禁止线,抢跑(第15条) | 扣500g | ||
鱼尺寸不足称重(第17条) | 扣500g | 以单尾计算,若有2尾或以上,处罚加倍,以此类推 | |
携带死鱼称重(第18条) | 扣1KG | ||
违规作钓(第25、28条) | 扣1KG | ||
不穿救生衣(第37条) | 一次警告 | 二次扣1KG | |
抽签、检录迟到(第19条) | 10分钟以内警告 | 10分钟-30分钟扣200g | 30分钟以上取消当日比赛资格 |
未按时间返航(第21条) | 迟到5分钟内扣重1KG | 迟到5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日比赛成绩 | |
破坏、关闭船上监控器材(第7条) | 取消比赛成绩 | ||
在禁钓区、禁钓期作钓(第33条) | 取消当日比赛成绩 | ||
携带非对象鱼称重(第16、23条) | 取消当日比赛成绩 | ||
使用非路亚钓装备(第13、25条) | 取消当日比赛成绩 | ||
私自上岸、下水(第31条) | 取消当日比赛成绩 | ||
比赛开始后传递物品及违规直播(第34条) | 取消单场比赛成绩 | ||
未经主办方同意,换人换卡、冒名顶替 | 取消比赛资格 | ||
违规使用钓饵、活饵(第13、26条) | 取消比赛资格 | ||
向鱼体内投放其他物体(如石头、铅等)、打窝、串鱼、放风筝、换鱼、藏鱼、毒鱼、电鱼等重大作弊行为。(第5、10、27条) | 终身禁赛 |
第十三章 申诉制度
第37条 投诉制度,比赛成绩宣布前选手可以向裁判组投诉其他选手的违规行为,同时提供确凿的音视频资料或其他物证。
第38条 申诉制度,比赛成绩公示后5分钟之内,参赛选手对比赛成绩有异议的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诉。申诉者需提交书面申诉表并交纳1500元,申诉成功全部退还,申诉不成功不予退还。
第39条 仲裁委员会由主办方、媒体、运动员代表组成,组成人数为单数。
第40条 仲裁制度,申诉未成功者如仍有疑义,可在赛后三天内向赛事组委会提交申请,最终仲裁。
第41条 比赛成绩统计结束经公示5分钟参赛选手对所公示成绩无异议,由裁判长宣布成绩有效并颁奖。本场比赛组委会有追讨权利,如赛后三日内经调取视频监控或其他有效事实证据,若发现选手有明显违规作弊行为,组委会有权宣布该选手成绩无效,追回奖金、奖品、奖牌及证书,并依规处罚。其他选手成绩依次递进。
第十四章 其他事宜
第42条 比赛前期如因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天气或环境异常,本次大赛组委会有权延期或取消比赛。
第43条 比赛开赛后如遇到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裁判长有权决定中止比赛,并以结束比赛时的即时成绩作为本次比赛的最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