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星·格耐华杯”2024年新疆北屯向阳湖年度总决赛!!!

2024-08-28





“水星·格耐华杯”2024年中国路亚精英挑战赛

新疆北屯向阳湖年度总决赛

决战向阳湖



指导单位

新疆第十师北屯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主办单位

新疆第十师一八三团


冠名企业

宾士域贸易(苏州)有限公司


无锡格耐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策划运营单位

新疆景源文旅有限公司


赞助企业及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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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人数

非自带艇(向阳湖卡亚克二类、三类赛事前20名、路亚艇5月1日及8月20日两场赛事前20名)自带艇选手名额不限。


比赛时间、地点时间

时间:2024年9月6-8日,9月5日下午6:00报道。地点:新疆北屯向阳湖钓鱼运动基地。路亚钓目标鱼长度赛目标鱼:狗鱼长度不少于50cm,五道黑长度不少于25cm。(长度为闭合鱼嘴至尾梢尖处的距离)。

竞赛办法

(一)进行三天比赛,A组9月6日比赛,B组9月7日比赛。比赛时长7小时,取前10名。AB组前十名9月8日比赛,比赛时长8小时,AB组前十名争夺冠亚季军,两组前十名的6/7日成绩清零。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遵守作钓规定,组委会全程监督比赛过程。


成绩计量和成绩计算方法

(一)运动员每场最多提交五道黑10尾,狗鱼5尾,计算单场成绩。总成绩按单场共计15尾鱼获的总长度排定名次,不足15尾按实际提交有效鱼获数计量总长度。如总长度相同,则依次比较五道黑第一长单尾、第二长单尾、第三长单尾....直至抽签排定名次。


(二)组委会统一为每位运动员提供专业量鱼尺及专用标识。运动员用自带的智能手机下载今日水印相机APP,并自行给有效鱼拍一张照片和一段录像,拍完即时上传给裁判。鱼体应充分接触到量尺,鱼嘴自然闭合并与量尺起始端接触。鱼体身上除了本运动员的手以外不能有其它东西(特殊要求除外),手不能遮挡专用标识、鱼嘴和鱼尾(可以使用控鱼器)。


(三)照片和视频中量尺刻度和专用标识必须清晰可见,如照片模糊读不出数据,此鱼获无效。放流视频必须拍摄从量鱼尺上抓鱼到放流,鱼游走的全过程,画面应清晰连贯,否则此鱼获无效。


(四)体长大于120厘米的鱼获,选手自己判断不能独立完成拍照和录像时,可申请裁判帮助拍照和录像,拍照和录像必须使用运动员本人的手机。计量步骤提示:


1.检查专用标识是否贴好。


2.将有效鱼获放在尺上用手机今日水印相机从正上方拍照,并检查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如符合要求即时提交裁判。


3.用剪刀在鱼尾尖处剪掉1厘米左右。


4.用手机今日水印相机按要求拍摄放流视频,并即时提交裁判。


5.拍摄照片和视频必须全程使用今日水印相机APP,请所有参赛运动员在手机上安装今日水印相机APP并实名注册,扫码加入团队,关闭自动上传功能,拍照和录制视频后,点击今日水印相机APP的本地照片找到相应的照片和视频上传。每条鱼获的照片和视频必须在拍摄5分钟内上传。


6.量鱼时请勿用硬物击晕鱼,执法仪会记录比赛过程,如有发现此行为,向阳湖终身禁钓。


奖项及奖励

总奖金奖品20万元,获得奖金的运动员本人自行须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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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成绩奖:


第一名:60HP红标水星+498Kimlpe 定制路亚艇一艘+瓦尔塔发动机铅酸电池+海伯脚控+脚控锂电池(不含船托架),奖杯各一个  证书各一本


第二名:奖金15000元,奖杯各一个  证书各一


第三名:奖金8000元,奖杯各一个  证书各一


(二)最长五道黑单尾奖:奖金3000元,奖杯一个  证书一本。如最长单尾相同,则依次比较第二长单尾、第三长单尾....直至抽签确定。


参赛资格及报名


(一)参赛资格


1.向阳湖卡亚克二类、三类赛事前20名人员、路亚艇5月1日及8月20日两场赛事前20名。


2.自带路亚艇的运动员。


(二)参赛费用赛事服务费:3000元/组(组委会提供船只)、自带船运动员2000元/组。


赛事服务费(包含船只使用、赛事服装、赛事保险、饮用水等),选手交通、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报名成功后因故不能参加比赛或因违规被取消比赛资格者,赛事服务费不予退还。


(三)报名咨询及截止时间


1.赛事报名咨询:小李,18160605577


自带艇运动员名额不限。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4日


举报、申诉


(一)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其他运动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1.举报者需实名制。

2.向所在赛区的分区裁判长进行举报。

3.提供举报者本人拍摄的视频、照片或相关两人以上人证等证据。

4.违规现象发生15分钟以内。

(二)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分区裁判长对本人成绩统计有异议,本人应在15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总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三)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若胜诉则费用全部退还)。


免责声明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权益声明


向阳湖拥有对所有比赛照片的使用权。参赛运动员需无条件授权新疆景源文旅公司相应运营商、赞助商使用比赛中的名字,音频,肖像以及人物介绍可用于制作的商品、推广活动以及文章或媒体发布,且不享有相应报酬。


其他事宜


赛事活动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组委会有权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


解释权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所有。


竞赛日程安排


9月5日18:00   开幕式及抽签


9月6日08:00—15:00  A组比赛 赛制7小时(取前十名)


9月7日08:00—15:00  B组比赛 赛制7小时(取前十名)


9月8日08:00—16:00  赛制8小时(前一日成绩清零,AB组前十名决赛)


9月8日17:00闭幕式


运动员提交鱼获照片和视频并确认成绩必须在比赛结束前提交。


如有违反按下列方式处罚


(一)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警告处罚,运动员可配备多套符合规定的钓具装备,比赛过程中可随时更换,但比赛时只能使用一支钓竿入水作钓。作钓时必须全程手持鱼竿。

(二)禁止在码头出发区和码头计量等待区试钓或作钓。

(三)比赛期间两船相距不得少于30米。

(四)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有干扰他人作钓和通航的行为。

(五)运动员钓获的鱼,必须完成拍照测量、录像放流后,才允许下一次抛竿。

(六)钓获非目标鱼或目标鱼达不到规定长度,应立即放流。

(七)在比赛期间可以使用矛,但不允许将作钓船体锚泊在水面及岸边的任何物体上(包括水草、芦苇等物体)。

(八)不按规定使用救生衣、对讲机等设施、设备。

(九)必须在码头出发区按裁判员的口令,统一出发。

(十)比赛期间运动员不允许接受任何人指导和指导其他运动员。

(十一)参赛船进出码头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比赛结束时,船靠近码头的任何移动都必须低速行驶。

(十二)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向水域内丢弃任何物品。比赛结束离开船,必须整理好所有设施、设备,并保持船干净卫生。比赛中所产生的任何垃圾必须带回岸上处理。

(十三)参赛选手从报名检录起,应该按照组委会的要求进行比赛和其他行为活动。必须全程参加开幕式、计量、颁奖、采访等环节。

(十四)赛事组织委员会发放的服装,运动员必须穿戴赛服。不穿戴扣除50cm。

(十五)所有运动员必须遵守崇高的体育竞技精神,本着保护水资源、保护鱼类资源、保护自然环境、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员负责任的态度。服从裁判员的管理。

(十六)运动员必须在比赛结束前,按要求提交当日成绩,不提交当日成绩者视为单场弃权。


二、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罚减长度50厘米处罚


(一)运动员本次赛事中两次被警告。

(二)违反钓具、钓法及钓饵的规定。比赛中只能使用拟饵,每个拟饵上只能挂1-3枚钩,每枚钩允许1-3个钩尖。禁止使用阿拉巴马钓组及双饵等(多拟饵组合型)拟饵。禁止使用串钩、飞蝇钩组。比赛中禁止使用拖钓、飞蝇钓法。

(三)运动员需在比赛结束口令下达前抵达码头出发区(以船体进入出发区为准),超出规定时间5分钟以内扣除50cm。5分钟后取消比赛成绩。


三、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取消单场比赛资格的处罚


(一)运动员在比赛期间禁止在赛场设置的禁钓区内作钓。

(二)运动员需在比赛结束口令下达前抵达码头出发区(以船体进入出发区为准),超出规定时间5分钟以上。

(三)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打窝。

(四)私自无故弃船上岸。

(五)禁止船与船靠拢、并船和互相换船。

(六)运动员赛前及赛中不允许饮用任何酒精饮料,不得服用任何致兴奋、致幻药品物质。


四、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取消全场比赛资格的处罚


(一)不得藏鱼、串鱼。

(二)比赛的船上装有录像监控系统,对比赛过程全程摄录。录像监控系统,为裁判监管的重要部分,除设备自身质量问题外,运动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人为干扰摄录,导致设备对运动员本人无记录。

(三)在比赛期间中不允许有故意换人、换卡、修改照片或视频等弄虚作假行为。

(四)比赛中故意重复提交同一条鱼计量成绩取消比赛资格。


五、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作处罚或者追加处罚:


(一)藏鱼、串鱼,情节严重者。

(二)在赛事活动中故意换人、换卡、修改照片或视频等弄虚作假行为,情节严重者。

(三)比赛结束后,不论输赢,不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无故不参加颁奖。

(四)不得因对技术官员个人的问题或成见,通过媒体评论,质疑技术官员整体,否定整个比赛,而损害本项目的声誉。

(五)不得针对技术官员、其他运动员、观众或其他人员使用侮辱性语言或手势。(六)不允许参与与赛事有关的一切有价赌博行为,不允许有影响比赛结果的行贿和受贿行为。

(七)在赛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新疆景源文旅有限公司所有!